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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英雄

作者:  来源:央视国际 2006年08月   发布时间:2010-04-10


相关连环画阅读:《敌后武工队》(天津美术出版社 1973年)


河北省徐水县王村

  几年前,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王村,出现了一种说法。
  
  村民:冒充、就是冒充、不是他。
  
  村民:他不是那个真贾正。
  
  村民:他是冒充的呗。
  
  冒充?村民们这是在说谁呢?
  
  贾正喜:我没骗过人,王村的老乡亲们不说瞎话,没骗过人!

老英雄贾正喜受到了村民的质疑

  原来村民们说的冒充者,就是他。
  
  一边说冒充,一边说自己从没有骗过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村民说那位老者冒充了一个叫贾正的人。那么贾正又是什么人呢?说起这个贾正可不一般,就要提到一个名字:敌后武工队。这部作品那曾经是家喻户晓,在几十年里,不仅出版了小说原著,还根据小说改编了电影,电视剧,还有小人书,贾正就是小说《敌后武工队》里面的一个重要人物,那么他和这位老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贾正喜:贾正就是我。
  
  这位老者叫贾正喜,和贾正差了一个字,按他的说法,小说《敌后武工队》中贾正的其实就是他。

贾正喜说他就是小说《敌后武工队》中贾正的原型

  贾正喜:1921年四月初十生日,汉族。
  
  推算下来,贾正喜老人已经85岁了。他说,他17岁就参加了抗日武装。
  
  贾正喜:当时参加的是冀中军区第九分区18团。
  
  贾正喜:1942年五一大扫荡,在18团调出来的,调到了武工队。
  
  贾正喜回忆,1942年前后,他的家乡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当时的冀中地区党组织在敌占区成立了一支短小精干的武装工作队,深入敌后从事抗日活动,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敌后武工队。贾正喜说,他从敌后武工队成立那天起就加入了这支队伍,一直战斗到抗战胜利。
  
  贾正喜:武工队这40多口子人,谁是哪个乡的,谁是哪个村的,我都知道。编书的这个冯志,他是正分队长,我是副分队长,一开始成立武工队就是这样。
  
  贾正喜介绍说,小说的作者冯志,当年也是敌后武工队的成员,这部家喻
  
  户晓的作品,就是当年的敌后武工队战斗经历的真实写照,书中的大部分人物都确有其人,其中的贾正就是他贾正喜。
  
  贾正这个人物,在小说《敌后武工队》里,分量还真不轻。整部小说的各个章节,几乎都有他的身影,一直到最后一页。贾正喜老人说他就是书中的贾正,听上去倒也有板有眼,可为什么有人说他是冒充的呢?贾正喜说,本来,他是贾正,周围十里八村的人都认可,可是,就在几年前,突然发生了一连串让他感觉莫名其妙的怪事。
  
  有一天,贾正喜到一位朋友家做客。
  
  贾正喜:这菜也上齐了,酒也拿去了,进去一个人。(朋友)介绍这是贾正,(那个人说)你别吓死我。(我说)我这么大年纪,好几十了,怎么会吓死你,怎么回事?(他说)我活见了鬼了。我说怎么活见鬼了?(他说)贾正炸死了,你是哪个贾正啊?
  
  随后,贾正发现,说这话的人还不只一个。
  
  贾正喜:头年还碰见过两个人,我家在这儿糊顶棚,正糊着来了一个妇女,这个糊匠介绍,这个是谁,这个是敌后武工队的贾正,这个妇女说:“他是啊?”我说你说是不是啊?(她说)不对吧?我说怎么不对啊,(她说)贾正炸死了。
  
  再后来,贾正喜和家人发现,有关小说《敌后武工队》中的贾正早在战争年代就被炸死的说法越传越广。
  
  村民:60多年前他已经炸死了,他算什么贾正呀。
  
  原来,这冒充一说,是因为村民们听说书中写的那个英雄贾正已经牺牲了。既然贾正牺牲了,那现在谁再说自己是贾正,肯定被人怀疑是冒充的呀。可是,小说《敌后武工队》和这个连环画,最后都是说敌后武工队又奔赴了新的战斗,谁也没写贾正牺牲呀,村民们到底是从哪听说的,这贾正牺牲了呢?
  
  村民:王村一般的都看见了,播电视剧。
  
  村民:人们都看过。
  
  村民:我看完了这个电视剧,都说(贾正)不是他(贾正喜)。
  
  原来,村民相信贾正已经牺牲了,是因为看了一部电视剧,就是这部电视剧,名字也叫《敌后武工队》。
  
  这是一部由小说《敌后武工队》改编的同名电视连续剧。那么,电视剧到底是怎么安排贾正这个人物的呢?
  
  贾正喜:炮弹咣咣一响,大刀炸飞了,把我炸死仰倒在那了。紧接着小秃(说)“给我贾叔叔报仇”。
  
  电视剧最后一集中,在硝烟炮火中的倒下这位抗日勇士,正是小说中的贾正。

电视剧中贾正牺牲的场面

  这部电视剧一共是20集,剧中的贾正被塑造成了一个身背大刀的勇士,是剧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最后在攻打县城的战斗中被炮弹击中壮烈牺牲。在听到村民的种种议论之后不久,贾正喜也看到了这部电视剧。看完之后,贾正喜心里很不是滋味,不仅仅是因为自己还活着却被说成了烈士,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这部电视剧混淆了人们的认识,让大家开始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
  
  贾正喜:晚一辈子的,往后60来岁的,都不知道我死了是活着,是我还是别人。
  
  贾正喜说,抗日战争胜利已经几十年了,村里和他同龄的老人们大都已经去世,真正了解那段历史的人越来越少。所以,村里的年轻人看了电视剧之后,自然便有了很对议论。
  
  村民:谁也闹不清,闹不清。
  
  村民:谁知道这个呀?岁数小。
  
  村民:谁敢肯定呀?谁知道是真的是假的。
  
  如果仅仅是一般的村民怀疑也就算了,尤其让贾正喜难过的是,就连和他共事多年的村干部,在看过电视剧之后,对他的态度也变得模糊起来。
  
  村委会主任:因为我们年轻,对他这个历史咱不太了解。
  
  渐渐的家里人发现,贾正喜变得沉默起来,那一年的春节,他病倒了。

村民的议论让贾正喜很郁闷

  贾正喜:为了这个吃不了东西了,也睡不着觉了。一下子病倒了,大年三十病倒了。
  
  等病稍好一些,贾正喜就再也待不住了,他要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先是找到了电视台,说这部电视剧不真实,你们不要再播了,可是人家说,这事他们可说了不算,您要是有什么问题,得找拍电视剧的人去说,贾正喜说,好,告诉我是谁拍的,我去找他。后来电视台的同志告诉他,这部电视剧是由北京电影制片厂改编拍摄的。
  
  贾正喜在了解到电视剧是北京电影制片厂拍摄的之后,直接从徐水县来到了北京,找到了北京电影制片厂。
  
  贾正喜:那是名誉,为什么叫个名誉权呀?岳飞死了多少年了,还讲岳飞呢,怎么不讲秦桧呀。
  
  贾正喜说,他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演死了,而且还成了别人眼里冒充的英雄。他得让电影厂给他个说法。然而北京电影制片厂了解了老人的想法后,感觉贾正喜有些小题大作了。
  
  北影律师:你把这个影视作品当中这个人物形象完全照搬得与现实生活中这个人物形象对号入座,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做法。
  
  电影厂对老人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态度也很明确,电视剧是艺术创作,有一定虚构的成分。况且,小说《敌后武工队》本身也是文学作品,尽管里边的人物可能都有原型,但是艺术作品中的人物和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多少都是有一定距离的,显然不能等同看待。
  
  北影厂代理律师:作为影视艺术创作作品来讲,他这个人物往往是来源于现实生活当中几个,乃至十几个,甚至更多,就是若干人的人物的特征,结合成、凝聚成、或者说加工提炼成影视作品当中的人物形象和特征。
  
  可是,一听这话贾正喜就急了,这不等于还是说,他贾正喜并不是书里的贾正吗?贾正喜说当年小说的作者冯志都说,这部小说是按真人真事创作的。
  
  贾正喜:冯志说的,人物是我最熟悉的,有的是我的上级、有的是我的战友,有的是我的堡垒户。这是在保定地区,那是真实故事。要说是我编的,你倒不如说我记录下来恰当。(小说前言的画面)
  
  贾正喜说,在小说《敌后武工队》中,主要人物在现实生活中都是真实存在的。
  
  贾正喜:杨子曾是杨寿曾,魏强原名是魏树槐,赵庆田是赵树元。武工队就我自己姓贾,没两个姓贾的。
  
  除此之外,书中的贾正还有一个显著特征是他独有的。
  
  村民:前面两颗大金
  
  贾正喜:是豁口牙,什么大金牙呀?是豁口牙贾正,贾正呲着豁口牙,是(炮弹)打掉的。这书里写着:豁口牙贾正。
  
  小说原著里确实有这样的描写,第11页写着“贾正顽皮地呲着没门牙的大嘴,缩了一下脖”,这416页还有:“辛凤鸣指着贾正缺少门牙的嘴巴,还笑还笑,看你那大缺口又暴露了”,而贾正喜老人说,除了这个显著的外貌特征之外,还有一件事,更能够证明书中的贾正就是现在的贾正喜。
  
  贾正喜:这是我刻的手章。
  
  记者:您这是什么时候刻的呀?
  
  贾正喜:这是1944年刻的。

贾正喜说曾经就叫贾正

  贾正喜说,其实在敌后武工队的那段时间,他就叫贾正,解放后才改名叫贾正喜,村里有些老人还都知道。
  
  记者:你们平时管他叫什么?
  
  村民:叫贾正,叫什么啊?
  
  记者:叫贾正啊?他不是叫贾正喜吗?
  
  村民:贾正喜、贾正这不都是他啊。
  
  那么敌后武工队中的贾正到底是众多英雄的浓缩,还是贾正喜一个的历史呢?最能说明真相的应该是小说的作者冯志,虽然,小说《敌后武工队》的作者冯志已经去世多年了,不过,贾正喜说,冯志的夫人苑沙可以为他作证。
  
  苑沙:冯志活着,他写东西,他来过。来到就说,贾正就是他。他(冯志)说这个人打仗很勇敢,他当时说他枪打得挺好。他们都在一起。
  
  除了冯志夫人的证明,贾正喜又跑了好几百公里,去了东北、石家庄、天津、北京,找到自己的老战友,让他们证明自己就是书里的贾正。拿到了这些材料,贾正喜又找到了北京电影制片厂。
  
  贾正喜:他得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得赔偿损失。
  
  可是北京电影制片厂觉得贾正喜的要求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就算现实中的贾
  
  正喜就是小说中的贾正,但是电视剧并没有贬损贾正的形象,反而使他的形象更加英勇和壮烈了,恢复名誉又从何谈起呢?。
  
  北影律师:就是说它再次歌颂赞扬了广大民族抗日英雄的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所以说它在客观上并没有造成贾老英雄社会评价降低的这么一个后果。
  
  贾正喜:这个嫌疑也在了,臭名也在了,我怎么能没受害呢?
  
  看着贾正喜老人一次次奔波,而且闷闷不乐,家里人也劝他,电视剧是电视剧,他是他,他仍然可以做他的英雄,不要太较真了。可是老人却不肯,他说,这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份精神财富。
  
  (同期)贾正喜:我烧了七十多垛(鬼子的芦苇),剩了几垛没烧完。
  
  儿媳妇:这又收敛不住了。上年纪好像唱歌似的说,一段一段的,一想起来
  
  就是一套。
  
  儿子:我们都听腻了,一天不说别的。
  
  家里人说,贾正喜平时话不多,但是只要聊起了战争年代的事情,他便开始
  
  滔滔不绝。而他最高兴的,还是给周围学校的学生讲那些战斗故事。
  
  贾正喜:那当时老师们在学校里鼓掌、敬礼,给我买了收音机,还给我红领巾给我围上。
  
  除了给学生们做爱国主义教育,贾正喜还经常被请到机关单位去讲他的那些战斗经历。
  
  贾正喜:那个老党员开会,讲了三天,回来敲锣打鼓送出来的。
  
  但是,就在电视剧播出后,贾正喜明显感觉到听众比以前少了。
  
  儿子:没播这个片子的时候,他的报告是每年多少次。(自从)人家拍了片子,谁来过?
  
  贾正喜:找你你辛辛苦苦的干吗去啊,人家听还是不听呢?人家要听去吧,是个真是个假的,也不跟人家讲这个。
  
  贾正喜说,贾正在剧里倒是英勇壮烈了,可在生活中他却有了冒充英雄的嫌疑,说话都没人信了,这还不是侵害我的名誉呀?而他还看到电视剧《敌后武工队》的一份宣传材料,这个DVD盒上也有,上面写着:该剧是反映燕赵儿女深入敌后、浴血奋战的真实故事,看了这话,贾正喜火气更大了:既然你反映的是真实的故事,那怎么可以把贾正演死呢?因为这些原因,老英雄想来想去,还非要较这个真儿不可。最后,他不再自己和电影厂交涉,他找到一位律师,以电视剧《敌后武工队》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为由,把拍摄这部电视剧的北京电影制片厂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00万,并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艺术作品中人物的原型仍然在世的情况下,将其改编为牺牲,到底构不构成侵权呢?对于审理这个案件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来说,这也成了一道难题。法院专门组成了合议庭,对《敌后武工队》第20集反复的进行了观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树经:武工队员又多少都是很具体的,有名有姓。
  
  主审法官对本案适用的法律问题也进行反复的研究,并再三请教了有关方面的专家,最后合议庭终于拿出了一个统一的意见。
  
  法院认为,可以确定,小说《敌后武工队》中的贾正原型就是贾正喜,本案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依据相关法律,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北京电影制片厂改编和录制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同时主观上没有侵害贾正喜名誉权的故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规定: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而在本案中,电视剧虽然将文学作品中的贾正改编牺牲了,但没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情节,所以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但法院同时认为,电视剧客观上使周围人对贾正喜产生了误解,给贾正喜带了一些影响,对此,北京电影制片厂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

北京电影制片厂因为一部电视剧成了被告

  法院判决:北京电影制片厂补偿贾正喜5万元。
  
  对这个判决结果,老人和电影厂都表示接受,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并没有结束对这个案子的关注,他们又专门到村里去看望了贾正喜。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赵树经:我们的目的就是想着在老人的周围,给乡亲们也好,周围的干部,群众说明老人就是敌后武工队的剧中人物贾正的原型。这样的老英雄在今天应该受到尊重。
  
  现如今文学作品包括电视剧越来越多,很多都是来源于生活中的原形,有的甚至就是改编了一些真实的故事。而随着人们对自身权利越来越重视,类似的纠纷也开始时有发生。那么在艺术创作越来越繁荣的今天,如何看待和处理好艺术和现实生活之间的关系呢?为此我们专门采访了本栏目的法律顾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文学毕竟是有创作的成分,有作者主观的成分。新闻的生命在于它的真实性,客观性,来不得半点虚假,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在文学创作当中,跟自然人名誉侵权之间,无论从立法角度还是从司法的角度,它确实有一个度的把握,也确实有一个自然人人格权的问题。如果说文学作品构成侵权的话,通常可能就是故意的,就是想通过这个作品来故意丑化某个人,贬损某个人,诽谤某个人。客观上给相关当事人导致了一种人格贬损,一种社会影响评价的降低。这种文学创作,尤其是纪实性或者带有纪实性(的创作),比如说是以生活当中或者当中的真人,真事,真地名,真事物作为加工的时候,那么你确实需要注意防止对当事人的名誉,隐私的侵害。最好能够有一些采访,有一些第一手资料的掌握,如果说你没有途径、没有办法去征求意见或者你认为没有必要去征求意见,那么在这个时候,创作者必须顾及到相关当事人的真实感受,要尊重他的感情,不要因为创作,给他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的、负面的、消极的影响。
  
  (责编: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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