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罕见《公路交通安全常识》画册

  一个偶然机会,国道206高速公路莱州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觅得一本1956年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编印的《公路交通安全常识》(第三集),据了解,该书以当时极为畅销的连环画形式刊印,小32开本,用28页图画及几百字的说明对当时的交通安全知识(马车部分)进行了生动详实的介绍。
 

 

 


  我国的连环画发展自建国以后步入高潮,而五、六十年代正值黄金时期,用连环画的形式介绍公路交通安全常识,不仅适应了当时人民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而且更加生动、易记,便于随身携带,随时学习。该书的《前言》写道“兽力车是目前公路运输中一支庞大的运输力量。数年来在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方面,完成了巨大的运输任务”。据说,当时的许多运输公司都是马车队。想来那一时代的“司机”在赶(牛)马车的时候,一定非常自豪,决不会想到,50年后的今天,汽车、火车、轮船、飞机共同主宰的世界竟是如此绚丽多彩。
  
  书中的兽力车行车规则全部用图画表示出来,只是在每一幅画的下面,用一、两句话进行简明扼要的诠释。而规则的内容在今天看来更是极为眼悉。规则的第一条“胶轮兽力大车通行公路,必须经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牌照。牲口健壮驯良;车身装备坚固;刹车、车灯等安全设备齐全”,强调了车要证照齐全,性能良好的问题;第二条则是超限超载的问题,“单套车1000公斤;双套车1500公斤;三套以上的车辆2000公斤;长、宽、高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如图)”;第三条强调“赶车人在行车前不要喝酒”;第四条“不要在车上睡觉”,即疲劳驾驶的问题;其余的9条则对穿越繁华路段、夜间行驶必须点灯(马灯)、超车、危化品运输等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其中有意思的一条是“雨雪天路面泥泞不得通行公路”,而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以免损坏路面”;这一条足以引发我们现代人“路,今非昔比也”的豪迈感慨。
 

   


  书中更有意味的是在每一条规则的后面,都列举了一、两个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事故的实际事例,如疲劳驾车的:“1955年10月15日,20789号赶车人巩象荣,载火柴一车,由益都去临朐,因中途睡觉车翻排水沟内,巩被压死,火柴着火,烧死、烧伤牲口各一头”等等,从而引起赶车人警惕,很有教育启发意义,完全可与我们今天的警示片相媲美。得到此书以后,许多公路人颇喜传阅,无论年长年少皆为公路50年之巨变感叹不已。2010年6月,烟台市公路局筹备成立公路建设史料展厅,莱州管理处工作人员借机捐献了此书,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公路历史,支持公路事业。(原载2010年8月2日胶东在线 通讯员 唐世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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